

加拿大投资 移民项目介绍

一、加拿大投资移民项目介绍和申请条件
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始于 1986年, 是非常成熟和完善的移民项目 。
加拿大投资移民 项目中, 投资移民的义务仅限于做出投资,没有在加拿大从事生意的义务;该投资是在面试通过后才将资金投入,并由加拿大政府担保,申请人可以选择贷款方式以减轻现金流的压力。此外,对申请人的学历、语言能力和年龄没有任何限制。
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 1、申请人拥有 两 年或 两 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 (人事、财务、业务的管理) 。 2、申请人凭自己的努力,以合法经营的途径积累个人私有财产达到 16 0万加元以上(约合人民币 80 0万元左右), 也接受 馈赠或继承资产。 3、投资方法是:面试成功后,您向加拿大政府投资 22 万加元 (约 108万人民币) ,通俗的理解,您拿出了 22 万加元购买了全家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魁北克移民局要求主申请人具备如下条件
1、申请人在近五年内拥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同时应该具备合格的商业背景,并提供可供查考的近三年的商业经营记录文件;申请人能够解释清楚原始资本的来源,并证明资金来源以及资产积累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2、申请人凭自己的努力,以合法经营的途径积累个人私有财产达到160万加元以上(约合人民币800万元)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房地产)、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以及生意净资产(即股权),而不是靠别人馈赠或继承资产。
3、 魁北克省投资移民计划还要求申请人在获得批准后向魁北克政府认可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但投资方式有以下两种选择:
A:投资80万加元,投资期限为5年。 投资期满后收回投资本金,没有利息,也不承担可能的亏损。
B:申请人可向加拿大移民投资基金贷款80万加元作为投资。但申请人须为此支付贷款80万加元5年期的利息和基金管理费共22万加元。这22万加元将不获退还。
无论选择上述哪一种投资方式,申请人都算履行了投资 80万加元的投资义务,为加拿大的经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移民登陆加拿大之后,不需要在加拿大创办和经营公司。
4、投资移民所获得的加拿大签证无任何附加条件,申请人投资方案地点与移民后实际定居地区不必一致,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定居在加拿大任何城市,
5、 要求申请者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移民申请流程
1、金吉列为您免费评估,签订委托协议书;
2、准备申请材料,递交申请表及签证费,收到档案号;
3、等待面试,收到面试通知,律师为您面试辅导,香港面试;
4、面试成功,并得到移民甄选证书,转投资款;
5、整理材料,递交联邦政府
6、体检(45天内)
7、体检通过,得到签证;
8、全家登陆加拿大,金吉列海外机构后续服务。

三、加拿大移民福利政策
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与加拿大公民同等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一切福利。加拿大的福利种类众多,十分完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人人都享有的社会福利,二是为救济穷人而专设的福利。
作为投资移民,可以享受加拿大的全民免费医疗、养老金、孩子的儿童津贴,子女享受 12年中小学免费教育及大学、研究生期间的政府高额学费补贴等。此外,抵加后如工作一段时间又失去工作,还可以领取失业金。至于专门为穷人而设的福利救济金。
《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规定: “任何公民和任何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均有权定居或迁居任一省份,并在任一省份谋生” 。 所以,通过申请魁省投资移民而登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有权选择定居在魁北克,也有权选择加拿大其他任何省份和城市。魁北克省政府和加拿大联邦政府对此均不干预。
作为投资移民,抵达加拿大登陆之后,在选择居住地上享有充分的自由。如果您不想长住加拿大,亦可援引加拿大移民法的有关规定,豁免 “移民监”,回中国继续经商。(此项事宜,加拿大律师可以帮助解决)

2002年6月28日正式生效实施的加拿大新移民法对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期限问题做了更为宽松的规定。新移民法只要求移民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的每5年时间内,累计在加拿大居住2年或以上即可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按照新的公民法草案规定,永久居民6年内累计居住4年以上,则可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加拿大公民。
按照新移民法的规定,永久居民( PR)如由加拿大公司派至境外工作,或陪同已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均视为住在加拿大。因而,对于因生意需要而不能长期实际居住在加拿大的投资移民来说,所谓“移民监”实际上是可以依法豁免的。
上述规定,一方面坚持了永久居民必须履行在加拿大居住义务的原则;另一方面又体现了务实的精神,为投资移民以加拿大公司为基础从事跨国生意提供了空间。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您选择一次性投资 80万加币,那么,加拿大政府担保在5年投资期满时,您将收回 80万加币本金,但没有投资收益,没有利息,也不承担可能的亏损。如果您选择支付22万加币利息和基金管理费的投资方式,那么,加拿大政府也担保您无须在这22万加元之外承担任何投资风险。
另外,主申请人办理移民后,主申请人的配偶、 19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包括继子女、养子女)都可随同赴加定居。但主申请人的父母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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