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沈女士,离婚 20 多年,独自抚养孩子长大并送孩子在澳洲留学, 2016 年 7 月退休,每月退休金约 6000 元。 2017 年卖了一套房,价格 170 万元,说卖房钱给了孩子在澳洲买房子,但是孩子澳洲也没有房产。本人目前国内无房无车,父母均已不在。全部存款 30 万。儿子帮她递交了 143 签证(捐资父母移民)。
儿子在澳洲已经结婚,儿子年收入 4.7 万澳币,儿媳年收入 2.8 万澳洲,两人在澳洲无房无车。
劣势分析:
儿子给递交了 143 签证,本身就在申请移民的倾向。本人在国内无房无车,无近亲,退休状态,归国约束力非常弱。
材料整理:
提供了本人的退休收入材料, 30 万存款,儿子儿子的收入证明 & 流水。
写了一封非常诚恳的申请信。除了阐述她本人的个人背景 & 经济背景 & 儿子儿媳的经济背景之外,重点阐述了一下 143 签证。表达了他自己是一个习惯独立的人,是不愿意打扰儿子们的生活的。但是儿子比较孝顺,想接妈妈到自己身边,报答妈妈养育之恩。自己不愿意让儿子失落,才同意儿子递交 143 签证。表达自己没有主动移民的意向。也说了这次主要是照顾备孕的儿媳,也不想影响 143 签证的审理等,所以肯定会按时回国。增强归国约束力。
9 月 10 号递签, 25 日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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