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Student Visa)打工规定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ImmD)的规定,持有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允许从事任何形式的雇佣工作,包括兼职、实习或全职工作。
例外情况(允许打工的条件):
• 校内工作:学生可以在所就读的院校内从事兼职工作(如助教、图书馆助理等),无需额外申请许可。
• 暑期实习:在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暑假),学生可以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习,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实习期不超过3个月;
◦ 实习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 需事先获得学校的批准信。
• 课程要求的实习:如果实习是课程的一部分(如必修的带学分实习),学生可以参加,但需由学校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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