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材料
1.简历
芝大法学院要求申请者提供一份详细的简历,内容须包含教育背景、课外活动、社团和志愿者活动以及全部的工作经历。有趣的是,芝大法学院还要求申请者在简历中指出每周的工作/参加活动的天数,如果你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中有间隔超过了一般假期的长度,你还得描述在那期间做的事情
2.推荐信
芝大要求申请者提供至少2封、至多4封推荐信。如果分次寄送推荐信的话,则需通知招生办公室并请求其等待后续的推荐信。在评估推荐信的过程中,招生委员会希望从中看到的是申请者的学术潜力以及个人特质,诸如求知欲、热情和责任感。招生委员会强烈建议申请者提交至少一封学术推荐信,推荐者须为可以对你的学术能力做一份靠谱评估的人,通常就是你本科学习期间的教授;对于已经本科毕业的申请者来说,至少一封须来自雇主。
3.个人陈述
PS是每一份申请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一次向招生委员会介绍自己的机会。PS须显露出你在学术以外对法学院这个群体的投入,显示你拥有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招生委员会通常会认为PS中某个独一无二的个人品质或经历是最富含信息量的,并建议申请者不要再PS中重复自己的资质或者简历。
4.语言成绩要求
申请芝加哥大学J.D.项目的国际申请者需要提交语言成绩。托福的分数要求为至少104分,单项不低于26份,雅思的要求为至少7.0且每科单项不能低于7.0。申请者若在过去的5年中至少有1年在下列这些国家处于全日制学习的状态,则可以申请免除语言成绩要求:美国、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或加拿大/南非的英语教学的学校。
有关Early Decision
比起普通申请者,Early Decision的申请者须完成额外两个部分的申请工作:(1)在Application Type这个问题中必须标明Early Decision;(2)必须完成Early Decision Agreement。在此提醒各位,如果你申请了芝大法学院的Early Decision,就不能再申请另一所法学院的early decison项目了。
Early Decision的时间
招生办公室须在12月1日之前(包括当天)收到你的申请和所有必要材料,不过有一种情况除外:如果申请者在11月参加的LSAT考试,那么在12月1日以后,招生委员会将只接受这次11月的成绩。所以请各位申请者在申请之前查看LSAC网站上的Application Instructions部分的内容。LSAC只有在收到并处理完所有的必要材料之后才会将申请寄送至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收到所有的申请材料,包括LSAT分数之前,是不会对申请进行评估的。11月的LSAT考试是招生委员会能接受的,用于Early Decision的最晚的一次考试。
在12月底之前,招生委员会将会通知Early Decision申请者他们的录取结果——录取、进入waitlist或是被拒。一经录取,申请者必须确认他们入学与否,如果确定入学则必须立即停止对其他法学院的申请(无论当时进度如何)。进入waitlist的申请者将会在随后同普通申请者一起,接受招生委员会的再次评估。
奖学金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奖学金的发放基于申请者的成绩以及学生的需求,大约有80%的学生会成功申请到奖学金。
任何一位在芝大法学院入读的学生都会被列入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中去。想要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完成“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FAFSA)以及UChicago Need Application。这两部分申请的截止日期均为2月15日,如果是2月1日以后被录取的学生,那么截止日期是录取通知后两周内。需要注意的一点是,28岁或以下的录取者须提供父母的财务信息,就算父母并不为他们的法学院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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