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落户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户籍迁入:经我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引进的留学生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可到我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人事档案保管: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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