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的相关规定,香港留学生在兼职打工期间,一定要遵守以下条件:
1 、拟从事的实习工作必须与专业╱学科有关,并且在新生获校方录取时或旧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继续学业之时,经大学预先安排或批准;
2 、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占有关全日制学位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3 、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正式上课之前,又或者已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课程后 ﹙ 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 ﹚ ,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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