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落户北京
北京市于2018年4月起实施了积分落户管理办法,针对非京籍人员落户北京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操作细则,比如: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这个政策当然也适用于我们海外归国的留学生,大家可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具体的办法和流程,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jflh/jfzc/
在此基础上,非京籍留学人员归国落户的优惠政策,那可是相当的给力了。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19年8月发布的修订后的《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试行)》,具备以下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均可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申请落户北京: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与此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推出了“互联网+留学生服务”平台,今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家公派留学派出、留学回国就业报到和留学存档四项公共服务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大大简化了办事手续,缩短了审核周期。同时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所需材料也大幅精简,从原来的12项减少到了现在的5项,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小伙伴们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浏览全部细节,链接:
http://zwfw.cscse.eu.cn/cscse/jylh/391602/inex.html
京籍归国留学生在京就业需要办理的手续在这里也可以看到:
http://zwfw.cscse.eu.cn/cscse/jylh/397076/inex.html
02
北京市(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居住证
归国留学人员如需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在就业单位完成立户手续后,可直接到各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即可。具体的信息在这里:https://www.8610hr.cn/ocs/sqsh/zjgz/gzjzz/pc_gzjzz.html
03
办理留学人才引进
2018年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也明确人才引进的各项细节和流程,比如:
第十五条 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聘用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单位存档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第十六条 优化引进人才办理程序。引进人才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后,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各位留学归来的小伙伴也可以通过办理留学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北京,具体的流程可以到工作单位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人才管理单位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例如在朝阳区,可以浏览北京朝阳海外学人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信息如下:http://www.tocb.gov.cn/service/inex-10.shtml
04
海归创业资金支持
北京市业已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鼓励和吸引海归人才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创业。
一、支持对象
1.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以上且取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外籍人才。
二、支持内容
05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
早在2009年,北京市即出台了《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为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京创业提供资金和各方面的支持。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创业项目,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这两个暂行办法的全文链接如下:
《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http://www.cscse.eu.cn/publish/portal0/tab89/info1701.htm
《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http://www.cscse.eu.cn/publish/portal0/tab89/info1697.htm
吴老师在这里整理了北京海外学人中心2019年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要点。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申请时间尚未公布。但同学们可以提前熟悉规则,两手准备。
2019年的开放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5日。
2019年申报人条件:申报人应为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并于近期回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2019年申报人企业须具备条件: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本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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