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年 8 月 9 日,对于在美国的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有一项巨大的政策改变已经悄悄发生。这一天,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发布了一份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迅速改变了“非法滞留”——非合法身份滞留美国——的计算方法。
学生和其他持有 F、J 或 M 签证的非移民身份人士及其被抚养人的非法滞留天数现将在其教育或交流项目结束后一天开始累计——可能将禁止相关人员在 10 年内重新入境。
过去,非移民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的身份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D/S),这一规定为这类访问者提供了灵活性。D/S 准许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完成其学业研究后,在其仍然符合非移民身份的情况下在美国合法滞留。
D/S 实际、合理地承认了毕业日期和其他教育项目的具体结束时间难以确定。8 月 9 日前,以 D/S 身份录取的学生在提交申请且 USCIS 确定该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违反了其身份规定,或者移民法官对该等学生或访问者下达拒绝入境、递解或驱逐出境令之前并不构成非法滞留。
但如今情况有所改变。以下是指导意见之脚注:
根据旧政策,获得身份有效时间的外籍人士若逾期滞留或违反该等身份规定,并不会依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 212(a)(9)(B) 立即开始累计非法滞留天数。然而,这类外籍人士为非法在美滞留,并将依据 INA 237(a)(1)(C) 作为违反非移民身份规定或任何入境条件者被驱逐出境。
根据 8 月 10 日向学生与交流访问者系统 (SEVIS) 用户发出的广播信息,学生及交流访问者最早将于下列日期开始累计非法滞留时间:
第一点尤其令人担忧。“完成全部学业”和“授权活动”中有因素——其中一些取决于教育或交流项目及所提供的教育水平。
有了这一新政备忘录,美国移民体系假定每位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都要对自己的身份和持续符合规定负责。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现在需要积极与国际学生顾问、注册官和律师进行核对,以确保自己符合规定。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非法在美滞留超过 180 天但不满一年,并在被驱逐出境之前自愿主动离境者,自离境或驱逐离境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再次入境。非法滞留时间达一年或以上者,10 年内禁止再次入境。
3 年或 10 年禁止再次入境的禁令,可能会彻底打乱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的教育、职业和生活目标。虽然对非法滞留禁令有有限的豁免可能性,但有了这份新政备忘录后,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可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开始累计非法滞留时间——因此其本人不知晓自己需要申请豁免。
美国移民法满足资格的要求可能令人费解。非法滞留和其他移民术语可能令人难以理解。
当前的与未来的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现需要谨慎对待自己的身份。确保每隔几个月便向你的顾问和负责官员咨询,查看移民政策是否有所变化,以及政策变化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影响。此外,还需与学校、赞助机构以及资深的移民律所合作——为你的美国之行做好适当的计划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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