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素来是文科生留学的热门之选。提及法学深造,多数人首先想到英美,却鲜少留意,日本亦是法学学子的优质深造目的地。作为与中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国家,日本自百年前便深刻影响着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脉络,众多知名法学家皆有赴日求学的经历。也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法学生选择奔赴日本,在这片兼具学术积淀与实践土壤的土地上,追逐自己的法学理想,实现学术深造与职业发展的双重目标。
日本目前有130所大学开设法律专业,涵盖国立、公立、私立三类院校,其法学教育体系清晰分为两大方向:一是探究法学本源的基础法学,二是聚焦法律实操的应用法学。基础法学以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史学为核心,挖掘法律的理论根基与历史脉络;应用法学则围绕宪法、刑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基本六法”展开,延伸至国际法、经济法等实用领域,锤炼法律解释与实务应用能力。
一、日本的法学部
日本拥有超100个法学部(系)或法律学科,每年约有4.5万名法学学士毕业。日本的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内一脉相通,学制同为四年,不同专业方向均配套系统化的专业基础课程与核心课程,为学生筑牢法学知识根基。
东京大学、京都大学等7所帝国大学,加之一桥大学、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等优秀学府,均设立了独立的法学部。也有部分院校将法学本科课程整合至综合学部中,例如千叶大学的“法政经学部”、金泽大学“人间社会学域”下设的法学类专业,同样具备优质的法学教学资源。
二、日本法科研究科与大学院
日本的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以理论研究为核心导向,聚焦法学学术深耕,旨在培养高水平的法学研究人才。部分院校未设立独立的法学研究科,而是将其纳入公共政策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等综合研究体系中,形成跨领域的法学研究格局。
法科大学院则是日本2004年借鉴美国法学院模式创立的新型法学教育体系,以培养法曹为核心目标——在日本,律师、法官、检察官统称为法曹。这一教育模式侧重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也为政府机关、公检法系统输送专业人才,是法学学子走向法律实务岗位的重要通道。
三、法学研究科VS法科大学院:核心差异解析
尽管名称相近,法学研究科与法科大学院却有着本质区别。法学研究科近似于中国的法学学硕,深耕各类法学理论研究,走学术研究的发展路径;法科大学院则对应中国的法学专硕,以通过日本司法考试为关键目标,侧重培养能够直接从事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实务型人才,更贴合就业导向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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