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就读出入境相关办理流程总览:
一、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而拟来港求学的人士,都必须在来港
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e-Visa)/进入许可】(审理周期约六到十周)。
※ 以访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可入学就读。
二、在收到由香港入境处发出的学生签证(e-Visa)后,内地申请人还应向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因私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关【赴港签注【逗留D签】。该项申请需时约两星期。所有申请人均须完成这项程序,并
须直接从内地进入香港方能激活学生签证。
※使用附有个人旅游 (G) / 团体旅游 (L) 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EEP) 赴港上课、导修及参与任何学术性活动均
属违法行为。
三、内地同学抵港时必须向当值入境处人员出示港澳通行证、学生签证e-Visa及赴港签注(逗留D签),学生将获发
【入境标签/Landing Slip/小白条】(其上载有学生的姓名、证件号码、入境日期、就读学校、在港的逗留条件
和期限等资料),方能激活学生签证、获取有效学生身份。
※ 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学就读。
四、根据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年满十一岁而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人士,须在入境后或获
得批准逗留后的30天内向人事登记办事处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
注:
读,所修读的课程亦必须事先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报酬;同时亦不得进行个人或合伙经营事业。(注意:学生如欲参与义务工作,亦必须事先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
以上各证件办理顺序(拿到港校有条件/无条件offer,确定入读院校后):
(1)目前已持有港澳通行证:(确保通行证有效期时长覆盖在港就读毕业时间)
先申请【学生签证(e-Visa)/进入许可】→e-Visa获签后再申请【赴港签注【逗留D签】→入境时激活学生签证,
获取【入境标签/Landing Slip/小白条】→入境后申领【香港身份证】;
(2)目前未持有港澳通行证:
先申请【学生签证(e-Visa)/进入许可】,同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e-Visa获签后再申请【赴港签注【逗留
D签】→入境时激活学生签证,获取【入境标签/Landing Slip/小白条】→入境后申领【香港身份证】;
先申请【学生签证(e-Visa)/进入许可】,e-Visa获签后再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赴港签注【逗留D签】
→入境时激活学生签证,获取【入境标签/Landing Slip/小白条】→入境后申领【香港身份证】;
※注:1)无港澳通行证不影响递交e-Visa申请。可以先递交e-Visa申请,同步再申请港澳通行证。港澳通行证下来后,无需补给e-
Visa审理机构,只需入港时出示即可。
2)申请港澳通行证和赴港签注逗留D签是同一个申请系统,这两个证件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先后申请。但首次申领通行证+逗留D签
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已有通行证,仅加签D签注需要7-10个工作日,无需制证,流程更快。(办理时间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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