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如果打算前往加拿大留学,通常需要监护人声明。监护人声明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未成年留学生在加拿大期间有合适的监护人照顾和监管。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国际学生在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前往加拿大留学时,必须提供监护人声明。该声明通常由未成年留学生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并经过公证或认证,以确保其合法性。
如果父母有学签或者工作签证,并且和未成年人一起到加拿大,则不需要签署监护声明。未成年留学生独自赴加,或父母持陪读签陪读都需要提供该声明。
加拿大对于每个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根据各省的不同规则,大致分为18岁以下和19岁以下,具体如下方表格
| 规定18岁以下为未成年人的省份 | 规定19岁以下为未成年人的省份 |
|---|---|
| 阿尔伯塔省(AB) | 卑诗省(BC) |
| 曼尼托巴省(MB) | 新斯科舍省(NS) |
| 安大略省(ON) | 纽芬兰省(NFL) |
| 爱德华王子岛省(PEI) | 新不伦瑞克省(NB) |
| 魁北克省(QC) | 西北地区等 |
| 萨斯喀彻温省(SA) |
请注意,年龄以就读时间为准。如果申请学签时是未成年人,但开学时成年,就不需要监护人声明公证。
注意:
监护人表格imm5646共有2页,包括监护人签字页以及父母签字页,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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