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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给广大留学归国学生带来福利。不仅可以凭此证明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而且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然而,就在昨天,让这个证明在2020年10月1日以后将成为历史。
官方宣布内容如下: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划重点:还剩12天可以办理《归国留学证明》!
如何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 申办条件:
二、申办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
在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陆以后,填写国外报告。2018年8月15号起,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留学人员均需通过新版管理系统在线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并上传规定材料,不再接收书面申请。
2.填表说明:
﹙1﹚最高学位毕业院校及相关信息:填写申办学历前的最高学位信息。
﹙2﹚抵达国外日期:按照护照签证页上入境时的印章显示日期填写。
﹙3﹚入学日期:填写所申办学位﹙或学业,但不包括预科及语言课﹚的入学日期,应晚于入境日期。
﹙4﹚毕﹙结﹚业日期:按照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信﹚上所显示的日期填写。
﹙5﹚拟回国日期:所申办学位﹙或学业﹚结束回国的机票订单日期﹙已回国人员请填写真实回国日期﹚。
﹙6﹚如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两个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但不包括语言课程﹚,教育组仅对在我领区所获得的最后学位或学业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表中的“备注”栏中说明,所填“备注”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
﹙7﹚授权证明信(即申请人同意授权教育处向其留学单位相关部门核实其学习、进修经历的真实性;须本人签字后打印)
3.相关学习材料:
﹙1﹚学位证书扫描件;
﹙2﹚学位证书待发放者需提供毕业证明信扫描件,证明信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所属院校以及留学起止时间。校方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3﹚访问学者、博士后以及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需提供学校证明信扫描件,证明信内容须包括:申请人所在专业、所属院校以及留学起止时间﹙或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校方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身份证明
﹙1﹚护照身份页及签证页、入境盖章页扫描件。
官方说明: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办材料的递交 ﹙未回国人员和已回国人员递交方式相同﹚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一律以邮件方式发 递交, 具体步骤如下: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证明申请提交后,若需修改, 也 请发邮件要求退回申请,待修改后重新提交。
因留学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一切后果自负。
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有效期为三个月。
毕业两年后办理的,需附未及时办理原因的文字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的审理
教育组收到申办材料后,一般在 20个工作日内﹙高峰期顺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布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或“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若审核未通过或被退回,请点击姓名查看具体原因,并按要求修正或补齐材料后,被退回者需要在系统中再次提交申请,将所有材料﹙其中:“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的账号不变,未使用的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仍有效﹚重新发至教育组邮箱,再次进入申办流程。最后,办理和提交完以上材料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结果,收取文件。
丢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能否补办
教育组依据留学人员所获得的最终学历,为每位留学人员只开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因最终学历等信息变更需再次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程序如下:﹙1﹚注销原“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账户,重新注册生成新的报到登记表且满30天; ﹙2﹚将已获得的两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按本说明第二点准备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一并邮寄至教育组; ﹙3﹚我组按审理程序办理。
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办理程序如下:﹙1﹚将已获得的两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更改信息的依据以及新购回邮单一并邮寄至教育组; ﹙2﹚教育组核实后,在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进行手工修改,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丢失需要补办的,须以邮件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补办申请、护照身份页、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
至于该证明取消后,各个地方的优惠政策是否也会跟着有所变更,可能就需要等各个地方的通知和安排了。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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