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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学校要求缴纳保险费,很多同学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接下来带大家看看具体解析。非本地硕士生于在读期间首两年及非本地博士生于首三年必须购买保险公司统一承保的全年住院和独立门诊医疗保险。有关之保险费用金额﹙约港币1100元﹚已详列在第一期学费付款通知书内并须与学费同时缴交。学生保险由大学统一代向承保公司投保,新生于注册后需向学生事务处提交《购买学生团体医疗保险声明书》。如新生已自行购买个人保险并希望申请豁免购买学生团体医疗保险,必须先自行了解所持有的保险范围是否包括在澳门受保之住院及独立门诊治疗保障,并必须符合“学生团体医疗保险”同等或更佳的保障条件。申请豁免购买学生团体医疗保险者,须于注册后向学生事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附上学生自购之个人保险合同及相关保险条款的文件复印件(须带备原件以供核查),获批准者将按有关豁免月份之比例(获批准日起计的翌月首日开始计算),退回已缴交之保险费。每年保险费或作调整,按保险公司最新公布为准。保险公司负责与投保学生处理一切保险权益及责任事宜。遇有欠费或过期交费,保险生效日会推迟到交费后的下个月或以保险公司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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